2007年3月4日,农历丁亥年正月十五,晚上22点52分,和客户一起踏上了南去的火车。2007年3月5日早上8点40分,列车准点到达目的地——南京。
根据计划,当天晚上返回。于是下车后去售票口购买返程车票,售票员说只有站票。客户又去退票处去碰运气,客户等了一会,问我第二天的票行不行,我说行,于是买了一张退票,我看了一眼,发车时间23:08,第二天的时间很充裕。
下午出庭完毕,客户有事去了扬州,我去找同学玩了玩,晚上回到住处,拿出车票确认一下时间,突然,惊呆了!
车票上赫然写着:2007年03月07日23:08开。
惨,是第三天的票!
于是乎,办完事后在南京滞留了48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