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考趣事

  好长时间没写东西了。前几天参加了司法考试。之前一点书没看,所以什么都不会,只好乱答一气。记得司考中有道题目是:

  案情: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,区政府作出《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》,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,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要求撤销该通知。区政府作出《行政复议告知书》,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。市政府作出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,认为《通知》是抽象行政行为,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。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一审法院认为,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,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,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,裁定驳回原告起诉。

  第3问: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,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?

  我哪知道啊,于是回答:上诉的主要理由是“当官不为民作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。

  不知阅卷老师看了会作何感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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